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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有違反工資、工時條款,勞委會擬10月底設網站專區公佈
2011-10-12 17:03:21 發表,點閱 778 次
由於勞基法增訂雇主違反工資、工時相關規定,政府得以公佈雇主姓名或公司名稱,對此勞委會邀集各地政府已召開2次會議,勞委會網站將設置專區連結至各縣市政府,在專區上連結公佈違法事業單位名稱,該專區預定10月底建置完成。
勞委會條件處表示,雇主讓勞工超時工作或未依法給加班費,可處2萬到30萬罰鍰,勞委會也會把違法業者名單公佈在勞委會網站上;公佈原則包括
1、損害勞工權益,情節重大者;
2、經限期令其改善,仍未改善者;
3、主管機關因應社會特殊環境需要實施之勞動條件專案檢查;
4、其他經主管機關認有必要者。
地方勞政機關依勞動基準法第79條規定公布違法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 稱、負責人姓名。
對於如何公佈,勞委會開過2次會議,最後一次是在9月27日召開,統一各縣市政府公佈違反事業單位作法,無論是在網站、新聞稿或是公報公佈,都需將資料連結至勞委會專區中,公佈細節包括事業單位名稱、違反法令條款、處分書文號及處分日期等。
勞委會7月首次針對台灣勞工加班與領加班費情況進行調查,結果發現高達70萬的勞工加班沒領到加班費或補休,同時勞委會祭出掃A專案,年底前將檢查1萬家企業是否A勞工血汗錢。
針對「掃A勞動條件檢查」,勞委會檢查處表示,截至8月底已完成2,164家事業單位檢查,其中以製造業最多,共有834家、住宿餐飲業189家及金融保險業116家。
勞委會檢查結果一共查出932件違規,其中違法最嚴重者首推「延長工時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有276件違規、違法比率達29.6%;其次是「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有260件、違規比率27.9%;第三違規項目是「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岀勤紀錄表」有119件、違規比率12.8%。
條件處表示,「掃A勞動條件檢查」年底將完成1萬家檢查,因屬於工資、工時法規,屆時違法事業單位名稱都將公佈在網站專區中,供民眾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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