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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簡介
2012-05-25 13:13:34 發表,點閱 2539 次
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簡介
(一)單位如有給付民眾下列6項所得(或收入)時,即為補充保險費的扣費義務人,應於給付時按補充保險費率2%扣取補充保險費,彙繳健保局。
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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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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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
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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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4個投保金額的獎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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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受僱員工的薪資所得中,未列入投保金額計算的獎金(如年終獎金、節金、紅利等),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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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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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薪資
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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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兼職人員(指非在本單位投保健保)的薪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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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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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業務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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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民眾的執行業務收入,不扣除必要費用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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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A
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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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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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給付股東的現金股利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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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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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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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民眾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各種短期票券(含附條件交易)、
存款及其他貸出款項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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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A、5B、5C、52、
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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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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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民眾的租金(未扣除必要損耗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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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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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補充保險費是單次給付達2,000元(暫訂)時,由扣費義務人就源扣繳,
但單次給付金額超過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則以1,000萬元計算。
註2:所得給付時,民眾如有下列證明文件,即可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免扣取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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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扣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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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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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投保資
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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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項所得或收入皆免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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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投保資格者:主動告知後,由扣費義務人向健保局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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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類
被保險人
(低收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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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項所得或收入皆免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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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市、區)公所核發的有效低收入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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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類
被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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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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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業工會投保的繳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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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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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業務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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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單位出具證明 |
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 |
執行業務
收入 |
在職業工會投保的繳費證明 |
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收繳相關作業目前正積極規劃中,敬請密切關注本司官網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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