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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因勞資爭議事件出席會議或出庭時,請假疑義
2012-05-21 10:33:07 刊登 / 2030 人點閱
(台勞動二字第一○○四一九號函
有關勞工與雇主因勞資爭議事件出席主管機關召開之協調或調解會議或經法院之傳喚出庭時,可先請事假或特別休假,如該爭議事項經有權機關(法院或主管機關)判(認)定係出自於雇主違法所引起,雇主應改給公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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